贫僧想还俗

第七十五章 路途商队

人需要吃东西,因为食物里面有人类需要的营养和水分,来满足自身的成长和消耗,妖怪吃人,因为人乃万物之灵,血肉更是精华所在,能够增长修为,提升道行,站在天空中昊日的角度来看,似乎没有什么不对,都是附和自身的需求,合情又合理,但是站在人类的角度,吃人就是大恶不赦。

人可以吃自己想吃的任何东西,但是别的种族就是不能吃人,这是人类作为最强大种族的一种自信,一种霸道,无数纪元传承下来,这人为的规矩又变成了一种至理,不容更改,所以妖吃人,是罪恶的,妖必须消灭。

人族势大,妖不可敌,只能退居人迹罕至的深山老林,偶尔之间,步入人类世界,抓一些没有抵抗之力的普通人,打打牙祭,完事之后,便有重新遁入山林,否则便有性命之忧,要知道除了卫道之外,妖的内丹对修炼者可是有着无与伦比的吸引力。

有些妖很倒霉,出了深山老林便遇到了修炼者,若是道行高深还好说,若是实力不济,则直接被打杀。

还有一些妖很特别,因为种种原因不能打杀,便用一些特殊的手段把这些妖怪关押起来,等到合适的时机,在决定是杀还是放,又或者有些有特殊能力的大妖,更本就无法杀死,只能限制其自由,让时间这把刀来宰了他。

在遥远的中古时期,人类修炼者又想出一种对付妖族的办法,把妖当做一件兵器来祭炼,方法和特别,成功的概率也非常的低,可一旦成功,必定会惊天地,泣鬼神,成为一件可以传承镇压气运的法宝。

既然知道这是炼妖,空字辈师叔自然不会放过这样的机缘,便在旁边建起了一座名叫金山寺的和尚庙,收了一些人,传授功法武艺,当做守寺护法。

许多年过去了,祭炼依然没有成功,而空字辈师叔的修为到了一个瓶颈,需要闭关,若是能过,则可向天再要三百年,若是不能跨过,只剩下匆匆数十年了,哀叹一声,知道自己的命里没有这样的机缘,便回到了白云寺,将消息告知方丈,让寺里的门人去碰碰运气。

法海知道这定是师父为自己谋划,毕竟寺里面下山游历的僧人有很多,不一定非是自己去金山寺做主持。

心里知道归知道,可一旦进了繁华的城池,法海便将那别人千求万求的机缘抛之脑后了。

站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,感受着人气的熏腾,望着世人百态,法海那颗麻木的心终于又恢复了知觉,扑通扑通的跳着,血液加速,一股活力在体内复苏,感觉自己重新活过来一样。

“山下终比山上好,怪不得那个胖子下山之后就再也没有了音信,看来已经沉迷在了红尘繁华之中,”法海喃喃自语:“胖子也真是的,私信也不给我来一封,现在想要找他,也没有地方去找!”

法海心里又有些担心,按照常理来说,胖子不可能不给自己音信,现在只言片语都没有,是不是出了什么事,若不是寺里面渡仁的长明灯还亮着,法海还以为渡仁已经登上了极乐世界!

抛开心中的烦恼,法海准备好好的享受一番,但随即一看自己身上的衣服和装束,便觉得肆意去潇洒有些不合适,不管怎么说,走在外面不能坏了白云寺的声誉,要知道那些一品门派可都盯着白云寺护国之宗的位置。

法海找了一家衣服店,买一件员外衣裳,因为不是量身定做,显得有些宽大,穿在身上,那丝绸特有的丝滑,还是一番不错的享受,怪不得那些有钱的富人都喜欢穿丝绸衣衫。

又买了一定员外帽子,遮盖起自己光的发亮的脑袋,一身打扮下来,花去十两白银,法海还有略微有些心疼。

一路向南,路过很多城池,每一城都有每一城的特色,而这特色大多表现在吃住上面。

越是往南,居住的房子越是高大,格局也越发的规整,四角翘起的屋檐,直直的对着天空,屋顶之上的鸱吻形状各异,千奇百怪,风格迥然不同,一路走来,仿佛走过来几个纪元。

帝国强大,帝王贤明,百官廉洁,百姓的生活自然是欣欣向荣,而民以食为天,在几年的时间里,关于吃的文化自然是飞速发展。

贫困的时候,只想着怎样填饱肚子,富裕的时候,则追求一种精神上的享受,对食物的追求自然不会停留在食物本身的价值上,还对食物的色、味以及吃法,都有了新的要求。

色绝对要美,就算不能和鲜花相比,但也不能相差太多,至少要让人看着耳目一新的感觉,味则是重中之重,入口要细腻,进喉要润滑,咀嚼之间能品味到精髓,吃法也有了新的讲究,吃的时候要慢,坐下来的时候,左手应该干什么,右手又应该干什么,绝对不能错,添加调味料的顺序与量,也不能有丝毫的差错,换一句话说,吃已经不是吃了,而是一种象征地位的标志。

自从法海冲和尚变成了员外之后,他就开始混迹各种或奢华或精致的酒楼之中,从北向南,尝遍各种特色菜肴,身上的钱财已经花费的差不多了,这才想起来此行的目的,开始动身前往南华州太清郡金光县的金山寺。

进入南华州,法海才发现,区域之间的贫富差距之大,南华州邻州的百姓吃香的喝辣的,把吃上升为了一种贵族的标志,而南华州的百姓还在为温饱而挣扎着,可以想象当年的战争对南华州的创伤。

南华州的人也少了许多,即使郡城这样的大城池,街上也显得空空荡荡,没有什么人气,大家都很穷,更本没有钱去买生活必需品之外的东西,更别提那些只停留在观赏价值上装饰品。

法海没有骑马,他的马匹早就被他卖掉了,换了钱,变成了肚子里的食物,无影脚大成的他已经不需要马匹这样普通的脚力了,踏步之间,并不比马匹赶路要慢,甚至更快。

在进入南华州的时候,法海换上了自己的僧袍,搭上了一支进入南华州的商队,那件已经满是油渍的员外袍被他收了起来,打算安顿下来,洗一洗再接着穿,毕竟用十两银子买来的,丢了有些可惜。

这是一支贩卖酒水的商队,由三家商会组成,法海偷偷的尝了一下他们的酒水,一点都不好喝,入口全是一种羞涩的苦味,因此法海非常不看好他们这次的生意,况且南华州还没有从战争中恢复元气,百姓也无力购买非必要的酒水。

法海搭乘这只商队,就是为了吃,减少一些麻烦,而商人最忌在生意还没有开始之前,就说些晦气的话,所以法海没有打算跟他们说自己的心里话,要知道实话是有颗粒感的,能够磨出血的,万一不讨喜,被赶出了商队,身无分文的法海到哪里去找吃的。

商队有刘、黄、戴三家组成,这三家人自从祖上五代算起,都是沾亲带故,毕竟一个家族的发展,少不了联姻,上百年下来,三家成为了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。

这次南下贩酒,三家也是无奈之举,朝廷整合了朝廷,就要给那些门派饭碗,要不然别人自由自在的多好,为什么要给你朝廷卖命,而贩酒这一行利润颇高,三家所在的地方,酿酒和卖酒就交给了五个不大不小的门派,刘、黄、戴三家无奈的被挤出了局。

无路可走的情况下,三家就决定南下,到门派实力比较弱的南华州,重整旗鼓,东山再起。

商队主事的是一位二十多岁姓戴的女性,名字叫做戴怡,刘家派了一位老成的主事,黄家派一位同样二十多岁的嫡系子弟,共同辅佐戴怡,管理商队,开拓生意。

黄家那位二十多岁的嫡系子弟名叫黄晟,他对法海的感官非常的不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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