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妖血裔

第二十六章 新人胜旧狗

李羡鱼的第一反应不是回头,是以平生最快的速度一个小鹿乱跳,跳到祖奶奶身后寻求庇护,想了想,觉得不保险,便跳到三无身后。

然后他才回来,看到自己之前所处的位置,站着一个浑身是血的年轻男人,他的喉管被人割断了,浓稠的鲜血染红了胸襟。

“咝!”

李羡鱼倒抽一口凉气。

所以,祖奶奶刚才是和他在说话?

“你们能看到我?”年轻人抹了抹血,端详一男二女。

李羡鱼也在端详他,注意到这家伙并没有白内障,除了毫无血色的煞白脸庞,他的眼神与常人无异。

悄悄捅了捅三无的腰,示意她赶紧除魔卫道,但三无没动作,保持着呆萌安静的姿态。

祖奶奶解释道:“他不是怨灵。”

李羡鱼指着他:“都这样了还不是怨灵。”

祖奶奶恨铁不成钢道:“灵体死而不散,皆因执念,而执念多种多样,并不是只有怨气。”

年轻人环顾自身,道:“我死的虽然不太优雅,但我心中并无怨气。”

李羡鱼心中大定,咳嗽一声,道:“兄台,在下李羡鱼,乃秩序维护者,专门清理流连人间的阴魂鬼魅,阁下既已死,何不速速散去。”

年轻人沉默片刻:“咱们都是现代人,好好说话。”

李羡鱼:“哦。”

年轻人道:“我叫张晨,其实我跟了你们很久,从你们踏进那一家的门,我就注意到你们了。”

李羡鱼惊道:“s县老板就是被你缠上的?”

张晨点点头。

祖奶奶闻言,顿时恍然,“难怪我嗅不出怨气,原来并非怨灵,既然如此,你为何纠缠人家。”

李羡鱼附和:“为什么?”

“奶油的腿是s县的店主打断的,”张晨目光落在萨摩身上:“它是我的狗,打狗也要看主人不是么。他虐待我的狗,一报还一报,我缠他一段时间,令他体虚气弱,噩梦缠身,自然便会放过他。”

李羡鱼恍然大悟,一切问题都解开了,难怪店主梦到的是男人,难怪要打断他的腿,这是主人回来给爱犬报仇了。

“我早该动手的,只是前段时间他母亲头七回魂,不准我靠近他儿子。”那哥们说:“即便含怨而死,心里终归惦记儿子,这就是母爱。”

“你也不差,你都死了还不忘记给爱犬报仇。”李羡鱼心说,这算哪门子的事儿,人狗情未了?

张晨幽幽道:“它叫奶油,其实第一次见到它时,它已遭人遗弃。”

第一次见到奶油,是在小区外的桥下,张晨抄近路过桥底时,碰到了当时刚出生不久的奶油。

张晨sd淄博人,大学在华东师范读的,毕业后如绝大多数同学那样留在沪市发展。沪市是一个工资差距很大的城市,底层工资甚至有一个月三千不到的,高薪资可达……这个我也不知道,毕竟都是穷人,想象力没那么丰富。

总之在大学生多如狗的一线城市,你很难刚毕业就找到体面工作,房租又贵,物价又贵,省吃俭用活的还不如老家的泥腿子。于是没多久,进了社会的女朋友就宣布和他分手。

这人吧,寂寞了,又找不到女朋友,只能养条狗来消遣寂寞,别误会,是精神上的慰藉,绝对与肉体无关。

那天下着雨,没带伞的张晨顶着雨,抄近路经过小区外的桥底,他看见一只浑身泥泞的小奶狗,孤独的缩在桥底,面对突如其来的不速之客,抱以害怕和警惕的眼神。

它有一双乌溜溜的瞳孔,看着你的时候,总让人觉得是在哀求和讨好。但它对人类有极大的戒心,丝毫不敢靠近张晨,张晨也觉得小奶狗脏,一人一狗默默等到雨停,张晨给它买了一根热狗就走了。

第二天路过桥底,张晨发现小奶狗还在,似乎把这儿当家了。那一天,张晨又给了它一根热狗,随后离开,这样的日子过了将近一个星期,张晨为数不多的善心消磨殆尽,便没有再去。

几天之后,同样的一场小雨,他心血来潮跑桥底看了一眼,愕然发现,小奶狗竟然还在原地。

它变得更加瘦弱,也更肮脏。身体状况很不好,无精打采的蜷缩着,听到动静,耳朵警惕的抖动,可看到张晨时,它显得极为振奋,蹒跚着跑了几步,朝他发出细细的呜咽。

张晨很熟悉这种眼神,狗等到主人的眼神,他老家有养狗。

“它在桥底待了好几天,我猜是在等我,这傻狗把我当主人了,我不过是喂了它几天而已,它就赖上我了。”张晨苦笑一声,叹道:“当初我要是没回去,它是不是得死在那里?”

“后来呢?”李羡鱼接过祖奶奶递来的辣条,他站中间,祖奶奶在左,三无在右,他们吃着辣条,听着张晨的回忆。

张晨把头撇开,不去看他们,继续道:“我把它领回家了,起先我是不愿意养狗的,当时我给它买了一根热狗,扭头就走了,结果小家伙东西也不吃了,连滚带爬也要跟上我,我踢了它几下,还要跟……委实见它可怜,就带回家了。”

“后来发现养条狗其实还挺不错,至少下班了,你打开家门,家里不是空荡荡的,有这么一条狗会守着门口等你回来,你开门的瞬间,它会摇着尾巴扒你裤管。出晚饭,也不用靠游戏打发时间,可以牵着它出去遛弯,家里总算多了点生气。”

漂泊在大城市,无依无靠,两个单身狗相互取暖。狗捡回了一条命,人有了一个伴儿。

狗把人当主人,人或许也有在那么一瞬间把狗当家人。

李羡鱼嚼着羊肉,听的津津有味:“可你还是抛弃它了,为什么。”

张晨沉默半天,挤出一丝苦涩的笑容,“因为女朋友,后来我交到了女朋友,也不是本地的,我追她的时候可辛苦了,交往之后,在我的提议下她搬来与我同居,节省了一笔房租,但她也养狗,养了一只孙红雷。”

李羡鱼惊道:“孙红雷?!你确定吗。”

“.....是斗牛梗。”张晨道:“它俩老打架,奶油天天被欺负,我女朋友也不喜欢它,觉得家里有一只狗就够了,建议我把它丢了。我自然不同意,我俩没少为这事吵架,直到有一天,下班回家,我女朋友新买的包包被咬破了……”

“然后你把它丢了?”

“嗯,”张晨点头:“我没有选择,那天我们吵的很凶,她甚至说了分手,不把狗丢了,我俩就结束。女朋友和狗之间选一个,你怎么选?”

“等一下,”祖奶奶突然打断,义愤填膺道:“何其不知体统的悍妇,竟为了这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忤逆丈夫,甚至威胁。这样的女人,在我那个年代是要休出门庭的。你堂堂七尺男儿竟如此惧内,浑身没半点男子气概,礼崩乐坏,伤风败俗。”

李羡鱼感动的泪流满面:“祖奶奶,时代不同了,现在是女人当家作主的年代。您也不是一睡百多年,还看不清这世道?”

祖奶奶反驳:“瞎说,就算跟着你爸的那些年,我也没见过这种悍妇。”

中国腾飞的二十年,也是男人地位一落千丈二十年呐。

李羡鱼叹道:“没办法,你要知道,我中华大地上,至今还有三千多万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单身狗。”

以手抚阴坐长叹,畏惧房价不可攀。

“那天晚饭之后,我带着它走了很远很远的路,就在这里,把它栓在了这颗树下。我并不觉得自己欠它什么,只当我俩缘分已尽,它不再是当年的小奶狗,缺了我一样能活,而我也该走自己的路。就当彼此是生命中的过客,缘尽了,便分道扬镳吧。”

这就过分了,李羡鱼虽然不是爱狗人士,却特别痛恨那些胡乱丢弃宠物犬的人。

“寂寞的时候喊人家小甜甜,后来新人胜旧狗,就说缘分已尽。呵,男人。”李羡鱼吐槽一句,想起对方好歹是个鬼,自己不该这么皮,忙端正态度:“您继续说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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