调戏文娱

第四百一十六章 《曾经的你》

大词人苏轼写过无数很豪迈的诗词,其中,有一首很著名的,开篇第一句就是,仅仅一句,整首词的格调就立下了。

而这首有异曲同工之妙,歌词里的第一句,就把那股洒脱给奠定了。

每个男人心中,都有一个武侠梦,可不正是吗?

这首是许巍的代表作之一,他的歌风格很明显,包括知名的在内,都透露出了一股洒脱劲儿。

像邓超拍的,只能算是一部及格线之上的电影,但当他在车上唱出那一句“蓝莲花”的时候,可以说整部电影都亮了!

这首歌的词曲都是许巍自己创作的,应该算是一首流行摇滚。

也正因为是流行摇滚,所以也没有那么吵那么闹,但听着依旧很带劲儿。

话说,这首歌在近几年重新爆火起来,还是因为里,夏洛穿越回到过去,然后抄了这首歌。

将这首拖拉机乐队出品的上传后,的剧组也筹备完毕了。

事不宜迟,电影正式开机。

而路冬传媒的工作人员也终于有幸见到了路天大魔王,这可是老板的老爸,传说中娱乐圈最不能惹的角色。员工们和他相处都挺小心翼翼的,就像是躲在角落里瑟瑟发抖的小萌新。

“片场暴君”路小苏这一次也不敢在片场瞎吼了,碰上克星了。

一旦老爹拍戏的过程里出现纰漏,他也只能心平气和得道:“爸,你看……要不咱再来一条?”

还好老爹在工作方面还是很敬业的,别看他表现的风轻云淡,可这是儿子的电影,所以他也格外重视。

我儿子的电影,当然要拍好,而且要拍的比所有人都好!

严格来说,老爹的气场是偏内敛的,有点像陈道明先生饰演的帝王,有股不怒自威的味道。

路冬传媒的员工们现在已经开始期待了,等“三封影帝”,并且号称气场炸裂的潘毅来到剧组后,他和路天搭戏会是怎样的情景?

这边还在有条不紊的拍戏,而那首随着时间的流逝,彻底发酵开来了。

……

……

如果说老傅的去世,让他的儿子和老妻觉得很不习惯的话,那么还有一个觉得格外不适应的人,那就是陈同。

作为华夏贝斯第一人,老傅的御用贝斯手,曾经在国际比赛上立压各国贝斯手的陈同,当初是随着老傅一起退出歌坛的。

可是退出过退出,不代表他就不弹贝斯了,在家里,他弹得可疯了。

可老傅走后,他是真的彻底不想弹了。

他有一屋子的贝斯,但唯有一把是他的最爱。而那把贝斯,被他在老傅的葬礼上砸得稀巴烂。

傅哥都走了,这个歌坛,还有谁配让他伴奏?

以前的路瘸子或许勉强够资格,可他的嗓子坏了,唱不了摇滚歌了。

以前一天不弹贝斯就难受的陈同,再也没碰过贝斯了。

很快,陈同的手机就响了。

一看发短信的人,陈同就忍不住笑了笑。

“又是这个小胖子。”陈同摇了摇头道。

叶胖子同学自从那一次现场和陈同一起合作伴奏了之后,就一直缠着陈同,扬言要拜他为师。

外行看热闹,内行看门道。他是苦学过好几年贝斯的人,所以他看得出来陈同究竟有多屌。

那贝斯手法,看得叶胖子就差跪了。

在贝斯界,陈同一直都是神话级别的人物,因为全华夏他是唯一一个在国际比赛上立压各国贝斯手的人,在国内也是属于斗琴无敌的那种。

以前叶胖子只是觉得这前辈牛逼,但却体会不到具体牛逼在哪儿。仅仅现场一首曲子而已,他知道牛逼在哪了。

牛逼就牛逼在他哪都牛逼!

很拗口,但这就是事实。

无论是手法还是节奏,无论是技巧还是传达的情绪,陈同简直无敌了。

自那以后,恬不知耻的叶胖子弄到陈同的联系方式后,就死皮赖脸的喊他师父。

陈同当然不会认这个死胖子。

老一辈的人很重视传承,弟子可不能瞎挑,挑了就要负责的教。

这胖子在同龄人里应该算是佼佼者,但这不代表陈同就会收他。天才他见多了,而且作为贝斯第一人,老子不就是老一辈里最天才的那个吗?天才很稀奇吗?

看了看短信,叶胖子写道:“师父!我们乐队的摇滚新歌你听了吗?我把录音室的现场版发你邮箱了,你指点一下我的贝斯水平呗。”

新歌?路小苏出摇滚新歌了吗?

陈同来了点兴趣。

老傅很喜欢路小苏的歌,觉得有那个年代的味儿。他一直力挺路小苏,还传授了路小苏不少唱歌技巧,虽无师徒之名,但有师徒之实。

陈同对于路小苏之前的摇滚都没太大感觉,但那首他是真的喜欢。

他打开邮箱,下载了叶胖子传来的音频。

还真是现场录的,还有点儿杂音。

毕竟上传的成品是经过后期修音的,无法正确辨别叶胖子的水平。

很快,陈同听着叶胖子的贝斯,嘴角就笑了笑。

真他妈嫩。

这水平,也就和他刚学两年贝斯的时候差不多。而叶胖子已经弹了有五年多了……

不过很快,路小苏的歌声就传了出来。

【曾梦想仗剑走天涯

看一看世界的繁华

年少的心总有些轻狂

如今你四海为家】

这歌词,完全就是他们那代玩摇滚的人的过去。他们那会就是一人一把乐器,然后独闯天涯。

像陈同这种是混出头的,还有没混出出息的很多压根就是在流浪。

这首歌陈同很喜欢,够味!

【曾让你心疼的姑娘

如今已悄然无踪影

爱情总让你渴望又感到烦恼

曾让你遍体鳞伤】

这几句话,差点让陈同想起他第一个喜欢上的女孩,那是他在酒吧伴奏的时候,酒吧的服务生。她总会一脸崇拜的看着她,觉得他就是天底下最酷的人。

只可惜……

怪不得这首歌叫,唱的就是他们这代人的过去啊。

副歌是一首歌最精华的部分,就是不知道副歌怎么样。

很快,陈同就猛的打了个激灵。

因为副歌的前几句没有歌词,而是一股重复的呐喊。

仅此一句,这首歌就绝了!

这个副歌部分的处理,堪称惊艳!

这种感觉实在是久违了,就像是他初遇老傅那会,第一次听到老傅唱歌,就是这种感觉!

陈同犹豫了片刻后,给叶胖子打了个电话。

“喂,是我。”

“师父,你怎么想到给我打电话了?有事您就说,上刀山下火海,我这两百斤的肥肉不带犹豫的!”

陈同听着叶胖子的话,嘴角忍不住抽了抽。

还真是个活宝。

罢了罢了……

“先别叫我师父,等你拜完拜师礼再说吧。”

听着陈同的话,电话那头先是一阵沉默,然后就是一阵杀猪般的尖叫!

“师父!你是不是被我发给你的音频打动了?你是不是看出了我的天赋?”叶胖子激动道。

陈同冷声道:“并不是,我收你,是因为你实在是太垃圾了,现在的你,根本配不上路小苏的水平。”

哇!扎心了同哥!

尽管如此,并不影响叶胖子的拜师热情,这可是贝斯之神啊!

挂断电话后,陈同走入了自己的收藏室,里面有一屋子的贝斯。

他一把接一把的抚摸过去,然后站在了那把被他摔烂的贝斯面前。

一首,彻底让他认可了路小苏,认可了他老傅传承者的身份。

或许,他将会是第二个摇滚教父也说不定。

为他弹贝斯的,也该是国内最厉害的贝斯手,因为他配,因为他值得!

所以,他才收下了叶胖子,成为他唯一的弟子。

或许,这也是传承吧。

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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