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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章 宗教的故事

人类在面对未知之物的时候,都会感觉到“恐惧”。这种“超出自己意识理解”的状态,其实意味着“危险”。

如果世界上的一切都是悬而未决,如果没有任何东西可以保证自己明天不会失去呼吸,如果存在一种事物可以让自己接下来的狩猎血本无归……

刚刚获得思考能力的人类,便开始为这种事所恐惧。

原本用于辨识同类交流信息的脑回路,会在这种驱动之下,尝试着去辨识那些广阔“未知”的“情绪”。

理所当然的,他们不会辨识成功。这本质上只是一种基因层面的bug而已。

但是,正如同人类会用想象补全视觉的不足一样,他们会想象出一个原本不存在的、像人一样思考的超自然存在,来解释这一切,来对他们做出虚无缥缈的保证,以让他们安心。

人类便想象出了“神”。

然后,正如同人与人之间会有“约定”一般,人类会尝试与“神”定下“约定”。人按照“约定”的那样生活,为神献上祭礼,而神也按照“约定”,为人类解除未知的恐惧。

这里面也少不了四氢大麻酚一类物质的作用。

天然致幻剂的烟气升腾,与人类的想象力汇成一团。诸神在其中诞生。

尤基结合自己修习内功时顺带学习的认知科学知识,以及向山随口的教诲,理解那本书的内容。这本成书于1999的作品,到底受到一些时代限制。那个时代,人类尚未完成人类基因组计划,光遗传尚未诞生,大脑对于人类来说相当于只撬开一角的黑箱,演化心理学刚刚萌芽,许多后世学者轻易接受的概念,对于这本书的写作者来说尚属于“未知”。

可结合一些后续的发现,却可以更好的理解这本书的内容。

“也就是说,原始的宗教,是人类为了解释这個世界而诞生的么……”

尤基点了点头,然后又摇了摇头。

这应该不是六龙教。

自从二十一世纪开始,“科学”就成为了唯一具备伟力的巫术。

科学所阐释的世界,或许不一定是最能让人接受的,但一定是最有力量的。

人类已经不需要其他手段,来解释世界了。

况且这些六龙教信徒也没有表露出什么特别诡异的世界观。他们认知中的世界,依旧是科学的。

不论是师父强读六龙教信徒记忆得到的情报,还是自己交流得到的情报,都是这样表示的。

尤基继续翻阅下去。

“原始宗教的另一个特征,是符合人类最直观、最本能的价值观……嗯,原来如此……”

原始的宗教,往往是一个部落信仰一个神。这个“神”,便是部落规模的保证。原始的人类想象出了这样的超自然存在,来为彼此之间的约定做出保证,人们便愿意相信,部落身边的人是“自己”这一边的。

而在原始时代,一个部落的人,通常又天然具备血缘上的联系。

“亲相爱”是一切的基础。“仁爱”便首先是有血缘关系之间的亲人相爱,然后才能推广到别人那边。由于群居动物的本能,人会天然爱着自己的血亲。

而书中作为例子的那个宗教也是如此。

由于这本书是“于千禧年之际,应书商邀约”才写的,所以主要也是以纪年原点的那位宗教领袖为基础案例来分析的。

那位宗教领袖之前,他所信仰的教派就是如此。那个教派最开始,是“一个游牧部落的保护神”,以“万军之主”为代表的军事文化也渗透在这位神最原始的信仰之中。

而作为“部落的保护神”,这位神的信仰,所推崇的就是“部落成员之间的爱”。

“爱”,一群由血缘纽带、家庭关系维系在一起的人的爱,就是这个信仰的基础。

那位神是“忌邪的神”——“嫉妒邪恶的神”。虽然破坏爱的“嫉妒”是这个信仰之内的罪,但神的嫉妒却不一样。神像丈夫爱着妻子那样,带有独占欲的爱着信众。信众去信仰别的事物,即“邪恶”,他便会“嫉妒”。

而这一信仰还天然提倡“爱邻人”——因为对于游牧部落来说,“邻人”乃是关系稍微远一点的家人、亲人。

这支以“希伯来”为名的游牧部落,即使到了后来的文明时代,居住在城市,也坚定的要与同族居住在一个社区,只与同族做“邻人”。

这种类似于“宗族”的家族爱,便是如此根深蒂固。

这种信仰,是坚定的“不传外邦”。对于这一支族裔而言,这份信仰是他们独有的精神财富,是他们私有的瑰宝,不能赠给外人。

虽然有一些没有希伯来血脉的人也为这种“爱”的教义所吸引,但是却不能真正融入。

一直到那位“作为纪年原点”的宗教领袖出现。

这里,这本书的作者写道:“关于耶稣基督,学界历来众说纷纭。刨除那些荒诞不经、带有超自然色彩的观点,学界主要可以分为两派。一派认为,公元一世纪确实有一位先知,进行了宗教改革。而另一派则认为,这是公元一世纪开始,几百年集体创作中汇聚出的一个虚拟形象,耶稣基督并不存在,他本质上应该是一群一世纪神学家的几何体。这里,为了降低理解成本,我们姑且假定,公元一世纪确实存在这样一位先知……”

这位先知重新定义了教义。

他为“邻人”做出了额外的注释。当一名信众问他,“什么是邻人”的时候,他回答道“有一个人从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,落在强盗手中。他们剥去他的衣裳,把他打个半死,就丢下他走了。偶然有一个祭司从这条路下来,看见他就从那边过去了。又有一个利未人来到这地方,看见他,也照样从那边过去了。惟有一个撒玛利亚人行路来到那里,看见他就动了慈心,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伤处,包裹好了,扶他骑上自己的牲口,带到店里去照应他。第二天拿出二钱银子来,交给店主,说:‘你且照应他;此外所费用的,我回来必还你。’你想,这三个人哪一个是落在强盗手中的邻舍呢?”

信众说:“是怜悯他的。”

那位宗教领袖便说:“你去照样行吧。”

在这一句注释之下,“邻人”是一种宗教色彩的隐喻。它不再意味着“空间上住得近的人”,而是“会对你产生同情心的人”。

邻舍概念恰是超越“圈子”的远人之爱。撒玛利亚人被犹太人认为是血统污染的不洁群体,他们彼此互相歧视。

毫无疑问,他扭曲了教义,用自己的意志,替代了千年的传统。

所谓“我注六经,六经注我”不外如是。

在宗教的信仰之内,这位领袖应验了古老的预言,更新了最初的古代先知与神的契约,重新革新了信仰。从此,“不传外邦”的规定也被打破。

而最初信仰这位神的游牧民族后裔,也因此憎恨这位宗教领袖。在他们的视野之中,这位宗教领袖是打碎他们瑰宝、将自己家族财产赠予外人的背叛者。

因此,作为被罗马帝国统治的民族,他们向帝国举报,说这位宗教领袖自称“犹太人的王”,要带领自己的民族造反。

罗马人的总督对这位领袖并无恶感,甚至给予了这位领袖公正的机会。

但这位宗教领袖或许是对同族失望,或许也有着“流血自我始”的念头。

这便是那个著名宗教故事的去神秘化版本。

而在那之后,这位宗教领袖所改良的信仰,成为了帝国底层平民抱团的依据。

无所依靠的人按照这种信仰,组织起彼此的力量。

就算帝国一度对这些来自底层的教众挥刀,甚至用上了极度残忍的刑罚,也没有吓住那些底层。

因为帝国的统治……

已经足够残暴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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